關於夢想事務所: 其實,另一個主題是死亡…… 生離死別,生而為人難免遭遇的一切
 


 作者  chiangks (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看板  Gossiping
 標題  Re: [新聞] 批黃春明文化霸凌 蔣為文擬提告
 時間  Tue May 31 11:27:38 2011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就用蔣為文提供的錄音來論事好了,
黃春明是對他的作品被改成「你所謂」的台語文感到不倫不類,
而不是說台語本身不倫不類。
作家以他想用的形式書寫,已經可以讓生活在這個土地上的人有共鳴,你又為什麼
一定要改成你想要的語言形式呢?
你要改沒有人說你不能改,但作者本身應該有權利表達他希望
自己作品被詮釋的方式吧?這樣就是可恥??怎麼會惡霸到這個程度??
退一步言,你可以對於他的言論表示不滿,但在那裡揚言提告是怎樣?
你要告他哪條?請明確指出援引的法條依據讓全國的法律人評評理!價值衝突本身就該
好好溝通,沒事在那裡亂用法律威脅人,實在是連學術人基本的格調都沒有。
好好的漢字,大家都看的懂,非要用拉丁字母拼音,讓大家來猜你的意思,
這樣哪是本土化?根本就失去了語言最基本的功能!!更何況臺灣人又不是只講河洛語。
我從來對黃春明沒有什麼特別好感(孤陋寡聞念的不多),但是蔣為文(教授??)真的讓
人非常不舒服。你有意見,可以在研討會的場合做學術論辯,今天這是別人的演講,本身
就不是個討論議題的好場合。
你一定要討論也就算了,但你可以在黃春明講完以後發言與他辯論,在那裡舉牌鬧場是怎
麼回事?難道黃春明是政府官員嗎?事後還在那裡說黃春明選這個題目挑釁、不夠資格談
。你的學術道德哪裡去了?難道世界上只有蔣教授你有資格談這個題目?
民主國家最根本的價值選擇就是對大家言論自由的保障,你這種學術威權實在比以前國民
黨政府更可怕!更何況,你的語言學在學界也還不到可以獨霸的地位。學社會語言學的人
,最基本的特質,就是瞭解到語言的多樣性並且尊重,我從你身上完全看不到這種令人尊敬的特質!

loopunt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原作者留言表示希望冷處理……且該公司員工表示該事非原作者一面之詞。
看來另有隱情所以原文撤銷。
原文大意為該公司開發部主管強硬要求他抱病上班逼迫離職,且又以言語揶揄原PO,且原文末表示歡迎歡迎轉載、抄錄、提告。

loopunt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  這工作讓我做的話,大概第一天就升天了吧= =






loopunt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