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令人難過的新聞,三十五年啊…… 更新日期: 35年的冤獄終於獲得平反,靠著DNA鑑定技術,美國佛州一名54歲男子終於在17日證明自己的清白,無罪開釋,不過白白被關了35年,他說他並不生氣。 等了35年,司法終於還他清白,伯恩是在1974年因為綁架強暴一名9歲男童的罪名,被判終身監禁,當時他才19歲,自始至終,他都堅稱自己是無辜的,還多次向法院抗議,一直到佛州的無辜計畫組織派出律師協助,他才靠著當年不存在的DNA測試技術證明自己的清白,不過他說,被冤枉了大半輩子,他並不生氣,而出獄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他一輩子沒用過的手機,打電話回家。 但根據佛州法律,伯恩每坐一年的冤獄都可獲得合台幣161萬元的賠償金,換句話說,與家人團聚之後,他還將獲得超過5600萬台幣,補償他35年的空白人生。(民視新聞李漢威綜合報導)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219/11/1x7nj.html2009/12/19 0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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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違法遴選律師充任法官.所有判決無效 司法院遴選律師、教授、副教授、講師充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違法遴選律師擔任法官.司法院圖利律師.違反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法官候補期間五年之規定.由司法院遴選律師、教授、副教授、講師充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規定所遴選之法官根本不具法官資格.法院組織不合法.所有判決無效.如被判決有罪可以以法院組織不合法為【上訴或再審】. 如果我們現在不挺身而出.下一次或我們的子孫再遭到不公平的司法待遇.甚至司法迫害那只能說是報應.希望結合大家的力量改革司法.如果願意連署請跟我連絡或寄至x54389456@yahoo.com.tw 信箱【請大家基於社會公平正義幫忙轉載或張貼本文】 致函人:龔聖友 0953563177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JjkZGEyKRUN7qsMgwHQsuf0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