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專業校者的部落格,看完後真讓我覺得汗顏啊<---(錯字大王)
校對這件事建議從頭開始看起,可以知道該作者當初為何一腳踏入這個職業:為了興趣!
不是說說而已,而是真的為了興趣,曾經度過一年平均只有月收入三千。
一天只吃兩餐,而且是買一個便當把裡面的菜分兩餐吃。
這一切的堅持只為了兩個字「興趣」,哇靠,這才叫熱血!勵志啊!
能過這種苦中作樂卻能甘之如飴的生活,我要向這種人致敬!
我覺得,要評定一個人並不只是看他世俗的成就,而是對生活的態度,所以我推薦他的部落格!
PS.他的ptt帳號是iiverson649,常在book板看到他的勘誤文。
看了後才發現很多字的用法自己以前都不自覺用錯了(汗)。
而且,一些錯誤用法搞不好以後也會不知覺繼續錯下去(咦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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